在光伏發電開發利用發達的歐美國家,光伏發電保險經過近三十年的發展已相對成熟。與光伏行業,特別是光伏發電項目的快速發展相比,中國光伏保險的發展相對緩慢,尚處于探索階段。一方面,光伏企業對保險的作用認識不足;另一方面,保險業尚未完全適應這一新興業務,從保險產品的保障范圍、費率水平,事故發生后的理賠服務以及專業第三方機構的參與深度等方面,中國與歐美國家相比均存在較大差距。
一、國外經驗
根據歐美等發達國家,光伏發電項目存在著種種風險,如政策風險、自然災害風險、光照資源不確定性風險等。隨著全球光伏裝機容量的增長,事故的數量和種類也在不斷上升。盡管圖1-1和圖1-2顯示的數據僅為德國的,但仍表明了光伏發電行業面臨的復雜風險。

圖1-1 基于事故發生頻率的光伏電站風險因素評估 - 德國經驗
數據來源:MannheimerVersicherung& TUV Rheinland

圖1-2 基于損失賠償金額的光伏電站風險因素評估 - 德國經驗
數據來源:MannheimerVersicherung& TUV Rheinland
歐美光伏發電的各種參與者意識到面臨的風險需要有效的風險管理措施和工具,而保險恰好能滿足他們的需求。光伏設備制造商、項目開發商和投資機構等對保險均有需求。光伏設備制造商通過保險可以分散設備在生產、銷售、運輸等環節的風險,如設備在質保期內因批量故障帶來的風險。光伏項目開發商和投資機構為確保資產安全和收益穩定,也可通過投保來轉移光伏發電項目在建設、調試、運行等全生命周期中可辨別的風險。
歐美國家光伏保險經過近三十年的發展已相對成熟。20世紀80 年代,最初應用于光伏行業的保險產品僅有火險和風暴險。隨后產生了工程保險(含火險和風暴險)。經過不斷地發展和完善,保險產品發展至今已能覆蓋光伏行業的各個環節,如光伏設備生產、運輸,光伏場前期開發、土建、吊裝、 運行、維護等。目前,國際光伏保險市場上還出現了與清潔發展機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CDM)項目相關的保險產品和貫穿光伏項目全過程的綜合性保險產品。
二、中國現狀
預計到2020年,中國光伏累計裝機量將至少超過100GW,然而,與光伏行業的快速發展相比,中國光伏保險的發展相對緩慢,一方面,光伏企業對保險的作用認識有待提高,另一方面,與歐美國家相比,中國保險業在保險產品的保障范圍、費率水平,事故發生后的理賠服務以及專業第三方機構的參與深度等方面,均存在較大差距。目前,中國光伏保險面臨如下的挑戰:
1、光伏行業快速規模化發展的潛在風險較大
中國的光伏行業發展仍處于快速規模化發展期,技術水平、產品質量等方面,與國外相比還有一定差距。此外,中國光伏設備制造市場競爭激烈,存在低價競爭的現象。業內普遍認為價格的大幅度下降可能影響光伏發電系統的質量,進一步影響保險公司大規模進入光伏行業的速度。
2、企業缺乏對保險作用和價值的正確認識
目前,中國的部分光伏企業保險意識淡薄。一方面,企業更專注于產品生產和銷售規模的擴大,尚未考慮利用保險來轉移風險。另一方面,企業通常只購買企業財產險、建筑安裝工程險等傳統型保險產品,而忽略產品質量保證保險、營業中斷險等其他重要的險種,這種做法難以全面覆蓋企業面臨的風險。特別是,投保企業對保險的認識不充分,認為出險后保險公司必須賠付所有損失。但事實上,不在保險合同保障范圍內的風險和損失是需要投保企業自擔的,并不能全部依賴保險。
圖2-1 光伏企業購買保險種類的分布
數據來源:根據對業內代表企業和專家訪談獲得
3、保險業缺乏大規模介入光伏行業的條件和能力
由于缺乏長時間的光伏設備運行和故障數據,保險公司難以確切掌握光伏項目的出險和賠付狀況,阻礙了保險在光伏領域的大規模應用。盡管中國有部分保險公司進入光伏領域的時間已超過10年,但大多數保險公司是在2006年之后才開始關注光伏保險這一領域并積累相關數據。中國光伏行業發展很快,行業風險及損失率日增,僅憑近幾年的理賠數據和經驗,保險公司難以對光伏行業的風險概率、損失程度有準確的定位、量化和分級。
此外,缺乏長時間的承保數據和經驗,也導致保險公司在開發保險產品時存在困難。目前,中國的保險產品大多參考國外保險公司的類似產品或根據同類產品在其它行業應用的經驗而設計的,這些產品不能完全覆蓋中國光伏設備或光伏發電項目面臨的風險類型及損失程度,存在一定偏差。
4、光伏保險的市場規模偏小,盈利水平偏低
由于中國光伏保險產品多集中在財產險、運輸險、建安險、災害險等領域,這就使得光伏保險的存在高風險、高賠付的狀況,目前保險公司經營這一業務多處于虧損或微利狀態。在保費嚴重不充足的情況下,保險公司表示現階段難以拿出大規模的資金來實施針對光伏領域 的風險查勘、防損建議及產品開發。中國光伏保險發展滯后于光伏行業的快速發展。
5、中國缺乏推動光伏保險發展的有效機制
在歐洲和美國,項目融資是光伏企業融資的重要方式之一,保險公司和銀行在其中起了重要作用。在這種模式下,投資回報與項目收益直接掛鉤,投資商會積極尋求必要的風險分散和控制措施。因此,投資商更青睞已投保的光伏項目,有時候甚至會主動要求項目業主購買保險。
中國主要的光伏開發商是國有電力集團或能源公司,銀行是他們獲得資金的主要渠道之一。鑒于集團或總公司的還貸能力,銀行并不是通過單個項目來審批貸款,而是直接授信給集 團或總公司。在這種情況下,銀行不會詳細評估單個項目的風險程度和盈虧情況,更不會考慮項目是否通過投保的方式分散風險。因此,中國光伏保險的發展缺少了一項重要的推動因素。
三、主要建議
未來中國光伏保險的發展重點是實現保險業在光伏行業的廣泛、成熟應用,在國家可再生能源行業的發展過程中,成為中國光伏產業發展的重要支撐力量。當前,光伏保險發展過程中面臨的問題和挑戰不能僅靠保險業一方解決,需要各利益相關方的共同努力。我們參考歐美國家光伏保險發展過程中的經驗,結合中國的實際情況,從政府部門、保險業、光伏行業等利益相關方的層面提出建議,為推動中國光伏保險的發展提供參考。
1、對政府部門的建議
明確光伏行業的發展目標,確保光伏行業穩定、持續地規模化發展,給市場和投資者良好的發展預期,加大對光伏保險的引導;
盡快完善光伏行業標準體系,規范行業發展,便于保險公司根據標準界定保障責任和范圍,提供優質的保險服務;
推動建立光伏設備部件更換和各類光伏事故的定期報告制度,對設備質量問題進行監管;
在充分收集數據的基礎上,由國家商業保險監管部門牽頭,聯合各保險公司建立光伏行業的純風險損失率表,引導光伏保險市場健康發展;
由政府部門聯合保險業、光伏行業、行業協會、第三方機構等嘗試建立“光伏保險信息共享平臺”,進行信息共享。
2、對保險業的建議
提高風險管理意識,積極與光伏企業合作,引導光伏企業共同實施風險管控;
通過完善保險條款、科學厘定費率、改善理賠服務等方式,加大在光伏保險市場上的參與度;
提高自身專業技術實力和能力建設;
積極與第三方檢測、認證機構開展合作。
3、對光伏企業的建議
提高風險管理意識,正確認識保險的作用和價值;
在利用保險轉移行業部分風險的同時,采取有效的質量管理和運行、維護等措施降低行業 風險,增強保險公司進入光伏行業的信心;
鼓勵有關企業建立光伏設備維修服務專業機構,改善當前光伏設備定損、維修與保險公司難以達成一致的局面。
一、國外經驗
根據歐美等發達國家,光伏發電項目存在著種種風險,如政策風險、自然災害風險、光照資源不確定性風險等。隨著全球光伏裝機容量的增長,事故的數量和種類也在不斷上升。盡管圖1-1和圖1-2顯示的數據僅為德國的,但仍表明了光伏發電行業面臨的復雜風險。

圖1-1 基于事故發生頻率的光伏電站風險因素評估 - 德國經驗
數據來源:MannheimerVersicherung& TUV Rheinland

圖1-2 基于損失賠償金額的光伏電站風險因素評估 - 德國經驗
數據來源:MannheimerVersicherung& TUV Rheinland
歐美國家光伏保險經過近三十年的發展已相對成熟。20世紀80 年代,最初應用于光伏行業的保險產品僅有火險和風暴險。隨后產生了工程保險(含火險和風暴險)。經過不斷地發展和完善,保險產品發展至今已能覆蓋光伏行業的各個環節,如光伏設備生產、運輸,光伏場前期開發、土建、吊裝、 運行、維護等。目前,國際光伏保險市場上還出現了與清潔發展機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CDM)項目相關的保險產品和貫穿光伏項目全過程的綜合性保險產品。
二、中國現狀
預計到2020年,中國光伏累計裝機量將至少超過100GW,然而,與光伏行業的快速發展相比,中國光伏保險的發展相對緩慢,一方面,光伏企業對保險的作用認識有待提高,另一方面,與歐美國家相比,中國保險業在保險產品的保障范圍、費率水平,事故發生后的理賠服務以及專業第三方機構的參與深度等方面,均存在較大差距。目前,中國光伏保險面臨如下的挑戰:
1、光伏行業快速規模化發展的潛在風險較大
中國的光伏行業發展仍處于快速規模化發展期,技術水平、產品質量等方面,與國外相比還有一定差距。此外,中國光伏設備制造市場競爭激烈,存在低價競爭的現象。業內普遍認為價格的大幅度下降可能影響光伏發電系統的質量,進一步影響保險公司大規模進入光伏行業的速度。
2、企業缺乏對保險作用和價值的正確認識
目前,中國的部分光伏企業保險意識淡薄。一方面,企業更專注于產品生產和銷售規模的擴大,尚未考慮利用保險來轉移風險。另一方面,企業通常只購買企業財產險、建筑安裝工程險等傳統型保險產品,而忽略產品質量保證保險、營業中斷險等其他重要的險種,這種做法難以全面覆蓋企業面臨的風險。特別是,投保企業對保險的認識不充分,認為出險后保險公司必須賠付所有損失。但事實上,不在保險合同保障范圍內的風險和損失是需要投保企業自擔的,并不能全部依賴保險。

圖2-1 光伏企業購買保險種類的分布
數據來源:根據對業內代表企業和專家訪談獲得
3、保險業缺乏大規模介入光伏行業的條件和能力
由于缺乏長時間的光伏設備運行和故障數據,保險公司難以確切掌握光伏項目的出險和賠付狀況,阻礙了保險在光伏領域的大規模應用。盡管中國有部分保險公司進入光伏領域的時間已超過10年,但大多數保險公司是在2006年之后才開始關注光伏保險這一領域并積累相關數據。中國光伏行業發展很快,行業風險及損失率日增,僅憑近幾年的理賠數據和經驗,保險公司難以對光伏行業的風險概率、損失程度有準確的定位、量化和分級。
此外,缺乏長時間的承保數據和經驗,也導致保險公司在開發保險產品時存在困難。目前,中國的保險產品大多參考國外保險公司的類似產品或根據同類產品在其它行業應用的經驗而設計的,這些產品不能完全覆蓋中國光伏設備或光伏發電項目面臨的風險類型及損失程度,存在一定偏差。
4、光伏保險的市場規模偏小,盈利水平偏低
由于中國光伏保險產品多集中在財產險、運輸險、建安險、災害險等領域,這就使得光伏保險的存在高風險、高賠付的狀況,目前保險公司經營這一業務多處于虧損或微利狀態。在保費嚴重不充足的情況下,保險公司表示現階段難以拿出大規模的資金來實施針對光伏領域 的風險查勘、防損建議及產品開發。中國光伏保險發展滯后于光伏行業的快速發展。
5、中國缺乏推動光伏保險發展的有效機制
在歐洲和美國,項目融資是光伏企業融資的重要方式之一,保險公司和銀行在其中起了重要作用。在這種模式下,投資回報與項目收益直接掛鉤,投資商會積極尋求必要的風險分散和控制措施。因此,投資商更青睞已投保的光伏項目,有時候甚至會主動要求項目業主購買保險。
中國主要的光伏開發商是國有電力集團或能源公司,銀行是他們獲得資金的主要渠道之一。鑒于集團或總公司的還貸能力,銀行并不是通過單個項目來審批貸款,而是直接授信給集 團或總公司。在這種情況下,銀行不會詳細評估單個項目的風險程度和盈虧情況,更不會考慮項目是否通過投保的方式分散風險。因此,中國光伏保險的發展缺少了一項重要的推動因素。
三、主要建議
未來中國光伏保險的發展重點是實現保險業在光伏行業的廣泛、成熟應用,在國家可再生能源行業的發展過程中,成為中國光伏產業發展的重要支撐力量。當前,光伏保險發展過程中面臨的問題和挑戰不能僅靠保險業一方解決,需要各利益相關方的共同努力。我們參考歐美國家光伏保險發展過程中的經驗,結合中國的實際情況,從政府部門、保險業、光伏行業等利益相關方的層面提出建議,為推動中國光伏保險的發展提供參考。
1、對政府部門的建議
明確光伏行業的發展目標,確保光伏行業穩定、持續地規模化發展,給市場和投資者良好的發展預期,加大對光伏保險的引導;
盡快完善光伏行業標準體系,規范行業發展,便于保險公司根據標準界定保障責任和范圍,提供優質的保險服務;
推動建立光伏設備部件更換和各類光伏事故的定期報告制度,對設備質量問題進行監管;
在充分收集數據的基礎上,由國家商業保險監管部門牽頭,聯合各保險公司建立光伏行業的純風險損失率表,引導光伏保險市場健康發展;
由政府部門聯合保險業、光伏行業、行業協會、第三方機構等嘗試建立“光伏保險信息共享平臺”,進行信息共享。
2、對保險業的建議
提高風險管理意識,積極與光伏企業合作,引導光伏企業共同實施風險管控;
通過完善保險條款、科學厘定費率、改善理賠服務等方式,加大在光伏保險市場上的參與度;
提高自身專業技術實力和能力建設;
積極與第三方檢測、認證機構開展合作。
3、對光伏企業的建議
提高風險管理意識,正確認識保險的作用和價值;
在利用保險轉移行業部分風險的同時,采取有效的質量管理和運行、維護等措施降低行業 風險,增強保險公司進入光伏行業的信心;
鼓勵有關企業建立光伏設備維修服務專業機構,改善當前光伏設備定損、維修與保險公司難以達成一致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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