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國家能源局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光伏項目利用耕地有關問題的通知》。
文件指出,一些地方已建項目管理不規范,光伏方陣未能有效利用耕地,“只有光沒有農”的問題較為突出,就一步規范已建“農光互補”光伏復合項目進行監管。
文件要求,對于合法合規已建成的利用一般耕地布設光伏方陣的光伏復合項目,用地單位要落實種植義務,嚴禁硬化地面、破壞耕作層,嚴禁拋荒、撂荒。
光伏方陣占用耕地存在拋荒、荒的,由能源主管部門負責督促光伏企業在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的指導下,進行整改;拒不改正的,能源主管部門通過按規定采取限制上網等措施嚴肅處理,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按規定停發涉農有關補貼。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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